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展示我国教材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国家教材委员会于近期正式启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奖工作。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分设全国优秀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三个奖项。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文件学习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文),重点学习附件2,尤其是其中的参评条件。 二、申报材料上报 (一)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校内初评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式3 份;(只需填写表中的教材基本信息、教材简介、编写人员情况三个部分)。 2.教材样书 1 套。 (二)参加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职业院校)省内初评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式 3 份; 2.相关证明材料 1 套; (三)参加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职业院校)省内初评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式 3份; 2.相关证明材料 1 套; 以上(一)至(三)的申报材料纸质版请双面打印,于12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442905386@qq.com。 三、初评专家推荐 为做好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江苏省初评工作,请各学院推荐省初评专家,专家人数不限。专家要求如下: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二)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不得为本次教材奖申报推荐项目的第一主编(作者); (四)各学院推荐的专家请尽可能覆盖更多专业门类; 请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发送至442905386@qq.com。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 |
附件1 《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pdf 附件2 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评审表.docx 附件8 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单位联系表.docx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