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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0-11-10     点击次数:8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级品牌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品牌专业建设工作进度安排,学校拟定于112015年度级品牌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请各项目责任学院和专业负责人围绕《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2015年~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期末报告书》(附件1),重点概述自项目启动以来的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在立德树人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6个方面的主要建设成果,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等。

本《期末报告书》填写内容起止时间为2015年1225日至202012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标志性成果须严格依据要求填写,与该品牌专业无关的成果不得列为标志性成果,否则不予通过。

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期末报告书(附件1)一式九份

2.支撑材料包括:《标志性成果相关证明》、《经费使用情况相关证明》、《分项任务建设内容相关证明》等。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2905386@qq.com。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会议由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见附件3)负责人或所在学院院长以PPT形式依次进行汇报PPT请提前发送至武丹老师处,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包括项目任务达成度、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财政经费使用情况和“精彩三事例”等,并回答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汇报环节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结合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期末报告书及现场汇报答辩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四、参会人员

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联系人:武丹    电话:269903

附件1:连云港师专校级品牌专业验收期末报告书.docx

附件2:校品牌专业建设品财政专项资金决算报表.xlsx

附件3: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名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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