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拟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职教处《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 请有意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为依据。 二、申报类型 (一)拟新增专业 各高校要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鼓励高校积极开设养老、家政、化工类等专业,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新专业,填写《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1)。 拟增设国控专业的高校,须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2)。 为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建议各校新设专业不超过5个;建议不增设全省专业布点在40个以上(含40个)的专业(附件3)。 三、相关要求 请于11月5日前,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442905386@qq.com,增设专业汇总表(附件1)、国控专业申请表(附件2)、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5,新设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填写)。 联系人:武丹,电话:269903。
附件: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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