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监测管理,精准开展学业指导帮扶工作,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请相关学院根据《连云港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连师〔2026〕4号)要求,做好本科生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
(一)预警范围
学业预警统计范围为我校在籍本科生自入学之日起至本学期补(缓)考结束后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本学期办理的除外)不在预警统计范围。
(二)警示标准
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学业警示:
1. 一级警示(红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00的,或每个学期修得学分数未达到9分的,给予一级警示。
2. 二级警示(橙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1.00但未达到1.40的,给予二级警示。
3. 三级警示(黄色):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1.40但未达到1.80的,给予三级警示。
学生在校期间累计受到2次一级警示,且所修读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00 的,学校予以退学警告。
(三)帮扶工作
1.黄色预警:各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学生分析学业困难原因,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2.橙色预警:各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制定帮扶计划与措施,要求学生每个月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书面汇报学习计划和小结。
3.红色预警:各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与学生共同进行深度访谈,诊断学业困难根源,制定帮扶计划与措施,要求学生每两周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书面汇报学习计划和小结;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向家长发出《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并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两次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同时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二、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请各学院按照我校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专科生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
(一)预警范围
学业预警统计范围为我校在籍在校专科学生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同时结合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情况,确定延长学习年限预警学生名单。
(二)警示标准
1.学业预警警示:一学期有五门(含五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未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三天以上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时以上者;一学期无故旷考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包括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普通话)者;其他学业问题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下滑较大等需要预警者。
2.延长学习年限警示:一学年经补考后累计仍有八门(含八门)以上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未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一周以上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连续两个学期受到学业预警的给予延长学习年限警示。
(三)帮扶工作
1.学业预警警示:各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向家长发出《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制定帮扶计划与措施,要求学生每月向辅导员或班主任书面汇报学习计划和小结。
2.延长学习年限警示:各二级学院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学生进行深度访谈,诊断学业困难根源,制定帮扶计划与措施,要求学生每两周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书面汇报学习计划和小结;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向家长发出《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并邀请家长来校就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两次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同时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制定学院警示教育与帮扶工作方案,10月21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警示教育,并同步启动学业帮扶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业预警标准统计并核查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汇总表》,并于2026年10月21日前将《学院警示教育与帮扶工作方案》《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须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各二级学院须建立帮扶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帮扶全过程,将《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联)存根》《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联)回执》《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帮扶方案、学生成绩、学生学习小结、学业预警与帮扶台账、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总结表等相关资料归档,由学院保存备查。谈话教育过程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联系人:龙昆林,联系电话:15950718563(短号:220563)。
附件:学业预警工作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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