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有关规定,电工(三级)、化学检验员(三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技能等级认定于2025年顺利结束。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以下人员通过高级(三级)认定,现将认定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海港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912157482 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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