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教考函字[2025]7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工作要求
专家评委的推荐工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牵头,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纪检室、人事处、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室共同审核,由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并报送推荐名单。当年推荐当年有效。
教师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按照音乐、舞蹈、表演(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和服装表演三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等7个类别,自愿申报。拟申报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系统(https://artexpert.neea.edu.cn),
(1)已注册的专家教师须自行更新维护,阅读承诺书,打印审批表(用户名与密码与去年相同,如果忘记密码,按照操作说明重置密码)。
(2)新申报的教师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资料、阅读承诺书,打印审批表(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设置密码后登录系统)。
所有拟申报全国艺考评委的教师确认无误提交后均需通过系统打印“审批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系统操作说明(专家端)见附件1。
二、专家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管理,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业务熟练,能够胜任评分(卷)工作;
(3)原则上应为高校在职教师且年龄不超过65岁;
(4)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专业学术背景;
(5)须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3年有涉考试招生相关举报信件且经查实的;
(4)高考当年的上一年度参与过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有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或指导过的考生参加当年相应科类专业考试的。
(二)学历(学位)和职称等条件
1.推荐的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和戏曲等6个类别专家须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本专业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本专业类博士学位。
其中,声乐及音乐理论教师推荐为音乐类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新闻传播学、语言学、艺术学专业教师推荐为播音与主持类专家,须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关注播音主持教学与实践且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2.推荐的美术与设计类专家须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本专业类博士学位。
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11:00前将拟推荐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教师的“审批表”及“学院汇总表”盖章后交至招生就业办公室(玖兴楼A305),联系人:陈波(220867)。
附件1: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系统操作说明(专家端)
附件2: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学院汇总表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