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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港口学院党总支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06-01     点击次数:372

各党支部:

根据连师专委巡办[2021]8号文即《党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海洋港口学院的反馈意见》,针对我院在政治学习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学习强国》平台得分不高”的问题现状,为了进一步把这一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学院各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决定采取下列整改举措: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加强党员学习的日常管理,要求学院每位党员教师要自觉主动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参加学习,每日学习积分无特殊问题不得少于20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学习积分任务者需要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说明;

二、学院党总支每周定期公布各党员“学习强国”一周学习得分情况,若发现党员得分不达标者,支部书记要及时做好提醒谈话工作。

三、无特殊情况下,每位党员一年内日积分低于20分超过5次(含5次)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市级优秀评比,超过10次(含10次)者不得参加本年度校级优秀评比。

四、学院党总支将对“学习强国”年度积分排名前10名的师生党员授予“强国学习标兵”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规定自202161日起执行。

海洋港口学院党总支

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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