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鼓励全校广大教职工集中精力积极投入到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中,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教学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在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院和教师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能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内容、技能训练有指导意义,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已被评为2017~2018年度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不作为本次校级评审,获校级以上单位相关奖项的成果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校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校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和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申报教学成果,经单位审查和初评后向学校推荐,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申报表及成果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武丹老师处,同时请报送电子材料至邮箱:442905386@qq.com,过期不候。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并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表彰,并按照级别推荐。 四、需提交材料 1.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详细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同时提交反映成果研究水平的总结(不超过3000字)书面文本一式5份。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类需另外提交样书2本,教学成果如为多媒体课件类需另外提交多媒体课件及使用说明书1份。 2.各单位组织评委会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和初评,写出详细推荐意见,并排列成果推荐顺序,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同其他成果材料一并交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我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 2.每项成果署名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3.每位“主要完成人”都要填写申请表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填写清楚本人的主要贡献,并知晓签字(手签)。没经主要完成人签字却使用其成果的或非本人签字,一经举报,取消参评资格。 4.同一人不能参加两项(含两项)以上成果的申报。 5.没有显示度成果的参与人不得排入前2名。 附件: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