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教学检查组:
为有效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切实做好教学质量保障,根据本学年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会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2020级校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期中教学专项检查于11月2日—11月5日(第九周)进行。
二、检查地点
各学院自定。
三、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
校教学检查组负责专项检查,具体分组及安排如下:
1.分组情况
第一组:吴 琨(组长) 陆亚中 侯宜岭 周敏祝 孙嘉璐
第二组:王志蔚(组长) 岳玉荣 唐春花 徐海凤 丁亚飞
第三组:艾玉波(组长) 岳慧兰 王新林 时翠萍 邵江云
第四组:刘秀梅(组长) 唐 萍 汤炳书 赵建清 陈筱丹
秘 书:沈洁 王婷婷
2.具体安排
日期 学院 分组 | 11月2日 | 11月3日 | 11月4日 | 11月5日 |
第一组 | 初等教育学院(上午) 体育学院(下午) | |||
第二组 | 美术学院(上午) 文学院(下午) | |||
第三组 | 学前教育学院(上午) 外语与商务学院(下午) | |||
第四组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上午) 海洋港口学院(下午) |
(注: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检查内容
2020级校人才培养方案规范性,具体检查要求见附件1。
五、工作流程
1. 学院于本周五(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本次教学检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学院提前准备好电脑及2020级各专业《课程设置计划表》(Excel文件),以备核查学时、学分;
3. 检查组进入各学院检查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共40个专业)规范性;
4.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总结反馈;
5. 检查组上交检查表,各学院根据检查反馈进行整改,质量监督处编制专项检查督导简报。
六、检查方式
以现场查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主,学院交流汇报为辅。
七、检查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开展工作。
2. 请校教学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于11月6日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专项检查表(附件1)。
3. 请各学院根据校教学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并于11月15日前向质量监督处提交整改报告(附件2)。
质量监督处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