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6号)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0届湖北生源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0届湖北生源毕业生。对其中已获得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二、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为1500 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要求
我校已从“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筛选符合条件的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请各院将花名册中的学生信息补齐,于6月11日之前(学院盖章)送到招生就业办公室。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