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发放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根据2019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重点保障人群数据,学生工作处拟定了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名单。最终资助名单将从拟资助名单中产生,请各学院对拟资助名单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的核实,如未在拟资助名单,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请附详细证明材料。
请在6月11日17:00之前将核实后的名单(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玖兴楼B109),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虎林,联系电话:85817768。
附件1:申请资助基本条件
附件2: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名单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