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连师专[2019]78号文)及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10月28日至11月8日(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
组 长:姚荣斌
副组长:刘旭光(常务) 丁红星
成 员:朱 萍 刘 娟 周希全 惠 波 沈晓燕 李人宇
朱海燕 韦汇余 赵海龙 艾玉波 侯宜岭 刘爱琳
陆亚中 彭菊花 孙德成 石荣伦 唐春花 唐 萍
王志蔚 王新林 吴 琨 岳慧兰 岳玉荣 汪广华
糜艳庆
2.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落实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1)整体教学运行状态。
(2)理论教学。
2.专项检查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归档材料。
三、检查方式
1.质量监督处对学校的总体教学秩序进行面上检查,包括教师上课情况、师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情况等。
2.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常规检查,并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专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对2019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材料(含毕业论文电子版)进行归档整理、备查。
3.校教学检查组将对2019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展专项检查,范围为所有专业所有毕业班级所有毕业生,方式为抽查。
4.各学院在近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同行教师(专家)听课,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由各学院留存。
5.各学院在个人教学情况(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自查的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教学个人自查内容(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情况、作业、学风等),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6.各学院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四、时间安排
第8周:各学院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附电子文档)于10月25日之前报质量监督处备案(联系人:沈洁220409)。
第9、10周:各学院对自查结果及时汇总,并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学院用)于11月1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质量监督处备案(联系人:沈洁220409)。学校检查组按照各学院的工作计划及自查总结检查落实情况并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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