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服务学生,促进教务工作及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务处自2007级起每年采集学生的电子学籍考试照片,现决定开展2019级在校生照片采集工作。
一、采集范围
2019级全部在籍在校学生,在入学并编制学号后须统一采集。包括:
1. 2019级全部新生;
2. 以前未参加集体采集学籍照片的学生。
二、采集工作内容
1. 委托照相馆代为拍照,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按学号顺序排队。
2.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周末时间为8:30—17:30,其它时间见安排表,过期不候。按各班交费顺序拍照,请在大课间或无课时全班集中前往。(中午不休息).各班级成员齐备即可拍摄。请错峰拍摄,不得上课请假。
3. 地点:校内理科楼A204室。
凡缺席学生请自行到指定照相馆拍摄,交费后由照相馆及教务处共同完成照片后期处理及存档工作。如因学生个人缺席(或不按时交照片)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收费
1. 收费金额:每学生一次性收费10元整。注意:收费全部为照相馆所得,学校及教务处仅承担组织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不愿参加集中采集,请自行按采集标准交照片(电子及纸质)到教务处和所在学院存档,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2. 收费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于照相馆收费人员并索取收据,班级自行保存收据。现场不收现金,可支付宝或微信。
3. 收费内容:拍摄标准尺寸电子数码相片;以学号命名进行学籍存档;冲印带学号纸质照片,用于为学生个人及学院建立档案。
四、主要用途:
1. 所存档的电子数码照片在学生入学后一次性统一采集。以后学生在校期间,不再统一进行数码照片的拍摄工作。以此照片为准。
2.用于建立学生电子照片档案,并作为以后需要电子数码照片的各类考试素材。(此后各类考试如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等,不再另行收费采集)。电子数码照片作为教学管理系统学籍档案存档使用。
3. 所冲印的照片(实物)作为以后学生各类证件统一照片使用。如:学生证、图书馆借书证、考试证、各类准考证(没采用电子照片的)。对规范各种考试工作,防止学生考试舞弊有极大便利。
五、后期管理办法
1.教务处统一建立学生电子照片库。所有照片统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 如学生照片遗失或另需电子照片,可由班长统一代为补领。
3. 教务处保留管理办法解释权。
连师专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
附:日程安排:
学院 | 人数 | 人数 | 备注 |
初等教育学院 | 901 | 10月16-17日 | 以照相馆安排,先到先拍。
如课程较多,可选择中午或者提前日期拍摄,在规定时间内拍摄完成即可。 |
海洋港口学院 | 106 | 10月17-18日 | |
美术学院 | 255 | 10月17-18日 |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303 | 10月17-19日 | |
体育学院 | 119 | 10月17-19日 | |
外语与商务学院 | 90 | 10月17-19日 | |
文学院 | 372 | 10月18-20日 | |
学前教育(音乐)学院 | 1025 | 10月18-20日 | |
个别补拍时间 | 机动 | 10月20日下午 | |
总计 | 3171 |
注:采集现场提供准确学号名单。请各班长领取并按学号排队,拍照后安排两人一起修改照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