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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届本科毕业生退宿手续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06-17     点击次数:75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退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退宿工作安排

(一)本次退宿手续办理对象

      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退宿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生:6月(21、、22、23)日(周五、周六、周日)8:00-17: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退宿方式

     各学院原则上以宿舍为单位退宿。学生持《离校经办单》到本公寓物管处办理退宿手续(宿舍钥匙退还、宿舍公物验收、宿舍卫生验收、公物押金退还等)。如果查验不合格,物管不予在《离校经办单》上签章,如有下列情况请遵照执行。

1.宿舍钥匙不匹配或丢失的,学生在离校前需自行补配好交到宿管处,因其它原因无法及时上交的,须缴纳钥匙重新配置费用10/把,到公寓物管处缴纳,由宿管员代其配置;

2.宿舍内公物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各公寓宿管阿姨进行检查并开具《损坏公物物品名称》,学生持《损坏公物物品名称》到后勤服务中心办公点(医务室二楼赔偿交费处,联系人:刘芯彤,联系方式13961392692)缴纳赔偿金(见附件)。公物人为损坏、丢失赔偿参照《连云港师专学生公寓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解释权归后勤服务中心)执行。

3.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前须将宿舍卫生彻底清扫,做到文明离校,否则不予退宿。

4.  已办理走读的学生持《离校经办单》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1B101)盖章。

三、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文明离校。凡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未办完退宿手续的学生,各学院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否则出现问题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凡办理完退宿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必须当日离校。

(四)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延迟离校的,应先办理退宿手续,然后持学院证明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审批,由各公寓物管处重新安排住宿,延迟离校时间最多不得超过2天。

(五)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公寓应填写《大件物品出门登记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核对。

(六)离校期间,请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保卫处电话(8582511085817760)、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电话(8598615481013004)或报告各公寓物管处。

(七)退宿前所有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带离,否则物管人员有权将其作为垃圾处理。 

附件下载:http://portal.lygsf.cn/news/156073841495620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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