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请本学期申请校级一般课题结项的老师将结项材料(《校级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经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将结项材料于2019年6月20日前集中报送科技处A201室。审核要点为: 1.《校级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书》封面的课题编号一栏务必填写完整,如有遗忘,可自行查阅科技处网站的科研项目栏; 2. 报告书的“项目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一栏需要填写专家组意见,并至少由三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签字; 3. 为便于归档,论文复印件请装订于报告书后面,并用铅笔自报告书起始页起标记页码(封面不标记);4.论文复印件要包括封面、目录页及版权页;5. 用稿通知不能用于结项。友情提醒:根据校级一般课题立项要求,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未结项的自动撤销,并暂停两年申报校级课题资格。(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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