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也是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最有力的证明,请各院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指导填写、审核和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周二)到招生就业办公室(玖兴楼A305)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每位2019届毕业生(本专科)限发一份,填表前,班主任或辅导员要给学生讲清楚该表的重要性和有关要求(要认真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先打草稿,然后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表格的第一页“学校”和“院系”要写全称,毕业时间统一填2019年7月1日,填表时间填2019年6月15日。
3.表格第一页贴与毕业证书上相同的数码照片,“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奖励或处分”栏的填写,若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则填“没有受过任何处分”,若受过处分如实填写。
4.“自我鉴定”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简要总结在校期间的收获,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字数800字左右。
5.“班级意见”栏,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长填写并签名,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日期填2019年6月15日。
6.“系级组织意见”:由各学院组织专人填写“同意”字样,院领导审核后签名,日期填2019年6月17日。
7.“校级组织鉴定”栏,由各学院填写“同意系级组织鉴定,准予毕业”字样,校公章的位置留出,日期填2019年6月20日。
8.表填好后,先由各学院检查审核(表第5页学生的签名不得漏签),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登记表送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