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 号)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20。
二、活动要求
教育部定于12月4日10:00-11:2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u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请各党总支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参加“宪法晨读”活动,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于12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送至lygsfxyxcb@163.com,联系人:李妍(220926)。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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