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我校在籍青年;承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有正确的入团动机,积极向团组织靠拢,主动提交入团申请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推荐流程
(一)申请接收
团组织收到青年提交的入团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专人同其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推荐提名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推优推荐要发扬民主,票数不达到半数以上不得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三)公示与确定
团支部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推荐人选。学院分团委集中公示入团积极分子初步人选,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备案。
(四)培养与考察
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团支部应当指定1-2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入团积极分子需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继续接受培养、考察。团课由校团委组织开展。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入团程序。相关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的条件下进行,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分团委于2025年10月29日前将公示材料(附件2)和《2025年下半年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文件名:学院名+2025年下半年入团积极分子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ygsfgqt@163.com。
联系人:陶醉;联系电话:81013763。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附件2:关于拟确定XX等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公示
附件3:2025年下半年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